说明: 1.按上述课节时间安排到实验室:第16周开放复习;第17周考试。 2.考试时必带实验证、笔、直尺、计算器、坐标纸、橡皮等物品。 3.考试前随机选定考试题目,详见当场通知。 4.第16周周二、周三的 “7—8”节,为持有事假条、病假条的部分同学补做相关实验。请相关的同学于第15周周二、周三亲自到410或414室确定具体安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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